使用技术要求 |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粘稠液体晶状或蜡状固体,拟除虫菊酯类杀虫、杀螨剂。具有触杀、胃毒作用,无内吸、熏蒸作用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
注意事项 | 1.操作人员在开启包装物前,需做好防护并遵守操作规程开启包装物,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在能利用的地方重复使用容器或在规定场所用控制焚烧法或安全掩埋法处置包装物,不要污染水源、鱼塘及养蜂、养蚕场所。
2.操作时建议操作人员佩戴防尘面具(全面罩),穿橡胶耐酸碱服,戴橡胶耐酸碱手套。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避免产生粉尘。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3.如发生溢漏,立即隔离受污染区域并贴上警告标志。隔离泄漏污染区,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防尘口罩,穿一般作业工作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小量泄漏:避免扬尘,小心扫起,收集于干燥、洁净、有盖的容器中,大量泄漏:收集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4.必须在加工场所用完,在装卸前必须对车辆进行通风。
5、万一着火,消防人员须戴好防毒面具,在安全距离以外,在上风向灭火,可用雾状水、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等灭火。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本品属神经毒剂,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但无红斑,尤其在口、鼻周围。接触量大时也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重者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
误服:用水漱口,并饮足量温水,洗胃,导泄。并立即携此标签请医诊治。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立即请医生诊治。
眼睛:以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并间歇地拉起上下眼皮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立即请医生诊治。
皮肤:立即去除污染衣物,用大量肥皂和清水冲洗,如刺痛症状出现并持续,立即请医生诊治。
医生须知:如需洗胃应采用导管洗胃法。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防止阳光直射。保持容器密封。不得与食物、种子、饲料混放,并加锁保存在儿童及其他无关人员不能触及之处。运输前检查包装容器是否完整、密封 ,运输途中应防曝晒、雨淋,防高温。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