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稻纵卷叶螟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期兑水均匀喷雾。
2.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与有机磷类农药配制的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熏蒸等作用,能较快渗入害虫及作物表皮组织,击倒速度较快,杀伤力较强,持效期较长。对水稻稻纵卷叶螟有较好的防效。 |
注意事项 | 1、本品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8天,每季作物最多用药2次;
2、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3、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5、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8、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
中毒急救措施 | 对中毒症状表现为瞳孔放大,肌肉颤抖等。不慎吸入,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就医。误服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若医生判断为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中毒为主,可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若判定为丙溴磷中毒为主,可用阿托品或解磷定解毒,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粮食、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