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梨树黑星病在发病初期使用,间隔7—10天喷一次。苹果树斑点落叶病在病菌侵染初期使用,间隔10—1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由保护性和治疗性杀菌剂复配而成,既有保护、治疗、铲除作用又有内吸、顶向传导的抗真菌活性,对子囊菌、担子菌和半知菌病害有良好的效果。还具有粒径小,粘附性较强,持效期较长等特点。可用于防治梨树黑星病、苹果树斑点落叶病。 |
注意事项 | 1、在梨树和苹果树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作物最多用药3次。2、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完毕及时洗手及暴露在外面的皮肤。
3、对鱼类高毒,不可污染水源。禁止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施药用具。对蜜蜂、家蚕有毒,蜜蜂采蜜期禁止用药;桑蚕养殖区附近禁用。
4、不能与强碱性农药混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剂。
6、用完后的包装袋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为保护环境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若不慎中毒,应速中断毒物接触与吸收,立即携带标签送医院治疗。误服者迅速催吐和洗胃,对症治疗。有皮肤和眼睛污染者即用肥皂水或清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储同运。运输时应轻搬轻放,不要损坏外包装,不可淋雨。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