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害虫卵孵化高峰期至低龄幼虫发生期叶面均匀喷雾。
2、施药后设立警示标志,人畜允许进入的间隔时间 |
产品性能 | 本产品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是防治卷叶螟的理想杀虫剂。 |
注意事项 | 1.本品有效成分毒死蜱属于限制农药,禁止在蔬菜上使用。
2.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
3.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鸟类保护区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4.建议与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可使用阿托品或解磷定解毒。医生应注意防止病人发生迟发性神经毒性问题。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应贮存在通风良好、阴凉干燥处。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不得与食物、种子、饲料、饮料等其他商品混放、混运。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