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在害虫卵孵化盛期至低龄幼虫期使用防效较好,注意喷雾均匀。2、使用严格掌握用药时间,以达到较好的防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低毒的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阻碍害虫运动神经信息传递而使身体麻痹死亡,对小菜蛾有较高活性,宜在幼虫早期施药。 |
注意事项 | 1.产品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甘蓝7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
2.本品对眼有刺激性,使用过程中该注意对眼睛的防护,应穿防护服,戴防护面罩和手套。避免将药剂溅入眼中或吸入药雾,施药过程中,不可饮食和吸烟,用后及时清洗;避免药剂接触皮肤,以免经皮肤吸收中毒。
3.本品对蜜蜂等陆生生物、鱼类等水生生物高毒至剧毒,对天敌具极高风险性,在桑园附近和开花植物禁止使用,施药器械不得在河塘内洗涤。蚕室、赤眼蜂天敌放飞区域禁用,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域禁用。
4.应避免该药剂污染水源和鱼塘。
5.建议与其它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如果药剂接触皮肤或衣服,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如溅入眼中,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后,请医生诊治;如有误服,立即携标签,请医生诊治。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通风的库房中。贮存时,严防潮湿和日晒,不得与食物、种子、饲料混放,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 |
备注 |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含量:5.7%。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