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甘蓝蚜虫发生始盛期施药。
2、本品对作物安全,注意喷药时均匀全面,特别对叶片背面的喷雾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硝基亚甲基杂环类杀虫剂,具有内吸、胃毒、触杀作用,对刺吸式口器害虫有效,主要作用于害虫盐酸乙酰胆碱酯酶受体,从而干扰害虫运动神经系统,适用于防治蚜虫。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2、本品对蜜蜂、家蚕和鸟类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避免在鸟类保护区及其觅食区使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 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4、施药后,彻底清洗防护用具,洗澡,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避免药液接触皮肤和眼睛。
5、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残存的药液不要投入到鱼塘等水源处。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1、该药对眼有中度刺激作用,对皮肤有轻度刺激作用。
2、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本品无特效解毒剂,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诊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粮食、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