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于小菜蛾低龄幼虫发生盛期施药为宜。施药时喷雾务必均匀周到,药液量足够。叶片正反两面及基部上,均匀喷雾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大环内酯双糖类生物源杀虫杀螨剂,对昆虫具有触杀、胃毒和渗透作用,并具有一定的熏蒸作用,可杀死表皮及组织下的害虫。持效期较长,耐雨水冲刷,渗透性较强。 |
注意事项 | 1、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施药器具。使用过程中注意保护鸟类和赤眼蜂等天敌等有益生物。
2、施药时要穿戴防护用具,如穿防护服,戴口罩、手套等,避免使药液溅到眼睛和皮肤上,施药后应立即用肥皂水清洗手、脸和可能被污染的部位。
3、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4、应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交替使用。
5、用过的容器要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早期中毒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等,严重时导致呕吐。
1、不慎吸入,立即移离现场至空气流通处。药剂溅入眼中或污染皮肤,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2、误服后或中毒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立即引吐并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密封保存于通风、阴凉、安全处,避免撞击。
2、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家畜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
3、不得与食物、粮食、饮料、种子、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