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最好采用二次稀释法配药,先用少量水把药剂配成母液,搅拌均匀,对准杂草喷细雾,力求不重喷,不漏喷。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玉米田专用的内吸传导型苗后除草剂,可被杂草茎叶和根部吸收并在植物体内传导,除草速度快。对反枝苋、马齿苋、蓼、藜、苘麻,龙葵、苍耳、鸭跖草、豚草等阔叶杂草和狗尾草、马唐、稗草、牛筋草、野燕麦等禾本科杂草以及莎草等均有良好的防除效果。 |
注意事项 | 1、使用前请用力摇匀。
2、常规玉米品种2叶期以前及10叶期后不宜使用。
3、甜玉米、糯玉米、爆裂玉米、玉米自交系及制种玉米不宜使用。
4、施药后需6个小时内无雨,以保证药效。
5、不能与有机磷农药混用,用药前后7天内勿喷施有机磷农药。用有机磷农药进行种子处理的玉米田,请慎用。
6、本品适用于马齿型、硬质玉米品种使用。但不同玉米品种的敏感性差异较大。个别马齿型玉米品种,如登海系列、济单7号等较为敏感。初次使用时,应先试验后使用。
7、间套有其他作物的玉米田,不能使用本品。严禁用于其他作物。
8、在无风或微风晴天的早上或傍晚施药;严禁弥雾机或超低容量喷雾。
9、如遇特殊情况,如高温、干旱、低温、玉米长势弱小时,慎用。
10、每季最多使用1次,勿超量使用。后茬种植十字花科作物时,安全间隔期应在10个月以上。
11、前茬冬小麦田使用过甲磺隆、氯磺隆等长残效除草剂的玉米田,不能使用本品。
12、施药时穿长衣长裤、戴手套、口罩等;此时不能饮食、抽烟等;施药时洗干净手脸等。
13、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可他用。
14、使用本品初期叶片可能出现药斑,但可恢复,不影响后期生长和产量。
1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16、避免药液飘移到大豆、花生、水稻、小麦、棉花、马铃薯、蔬菜、果树、林木等邻近作物田。
17、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本品对皮肤、眼睛有刺激作用。
1、施药时应遵守农药安全使用规则,如药液溅到眼中,用清水冲洗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
2、如溅到皮肤上,立即用大量水冲洗。
3、如不慎误服,勿催吐,请立即携此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存放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不能与食物、种子、饲料、化肥等同贮同运。
2、加锁保存,勿让儿童及畜禽接触。远离火源或热源存放。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