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水稻稻纵卷叶螟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期兑水均匀喷雾,每亩用水50-75公斤。
2、尽量不要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有机磷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作用,无内吸性作用,可用于水稻稻纵卷叶螟的防治。 |
注意事项 | 1、本品用于水稻上安全间隔期为28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果园中不宜用丙溴磷,本品对苜蓿和高粱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以防药害。
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使用时请保护,不可污染池塘等水域,不可污染开花植物。施药器械不可在河塘等水域清洗。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3、严禁与碱性农药混合使用。
4、本品对人畜有毒,使用时应穿防护服、戴手套口罩,严禁饮食或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施药志快严禁人畜入内。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本品为有机磷杀虫剂,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7、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禁止接触此药。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轻度中毒: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无力、视力模糊等。中度中毒:除上述症状外,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肌肉震颤、精神恍惚、腹痛、腹泻等。重者还会出现昏迷、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呼吸麻痹等症状。
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皮肤接触:立即脱掉污染衣物,用软布去除污染农药,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新鲜处。误服: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阿托、氯磷定为特效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贮存在通风、干燥的库房中。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不得与食物、种子、饲料混放混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