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推荐在苹果树开花前后、套袋前后绵蚜始发期进行防治,注意喷雾均匀,视虫害发生情况,每10天左右施药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机磷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采用微乳技术,作用害虫的神经系统,宜在幼虫早期施药。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有机磷类杀虫剂,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2.本品对蜜蜂、家蚕和鱼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施药器具。
3.本品不能与石硫合剂和波尔多液等碱性物质混用。
4.开启封口应小心药液溅出,废弃包装物应冲洗压扁后深埋或由生产企业回收处理。
5.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
6.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
7.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鸟类保护区域禁用。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
9.禁止在蔬菜上使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头昏、无力、视力模糊、呕吐、出汗、流涎、腹痛、烦燥不安、抽搐、呼吸困难等。
急救措施:不慎吸入,应将中毒者移至空气流通处。药液接触到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携带此标签将中毒者送往医院,可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定解毒,医生应注意防止病人发生迟发性神经毒性问题。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贮存应注意阴凉、干燥、通风,远离火源,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远离儿童及家畜,并加锁保存,以免误服。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
2、常温贮藏,应避免阳光直射。装卸运输时注意检查包装是否密封完整,轻拿轻放,不可倒置。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