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适用于菜青虫低龄幼虫发生期施药,每亩使用20-30毫升,兑水50公斤左右,搅拌后均匀喷雾。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还有一定驱避作用。用于防治甘蓝菜青虫。 |
注意事项 | 1.避免在强阳光、大风及下雨天气条件下喷施。
2.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着的衣物。
3.为减缓害虫抗性产生,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4.本品不得与碱性农药混用。
5.本品对蜜蜂、家蚕、鱼等水生生物有毒,避开蜜蜂、家蚕、水生生物等敏感区域和作物种类使用。开花植物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6.避免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接触本产品。 7.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清洗药械。用过后的容器要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1、不慎吸入,应立即将病人移到空气新鲜及安静处,病情严重者请医生对症治疗。 2、皮肤污染或药液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3、误服中毒,立即携本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