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该产品应于花生开花下针期,花生蛴螬多为1~2龄幼虫期施药,将药与细土混合均匀撒施花生根部周围,并立即 |
产品性能 | 本品具有触杀、胃毒和一定的熏蒸作用,在植株茎叶上的持效期较短。用于花生地下害虫蛴螬的防治。 |
注意事项 | 1、该产品在花生作物上的安全间隔期为收获期,于花生下针期拌毒土撒施1次,施药后覆土。药剂对烟草敏感,施药时应避免接触烟草。2、该药对家蚕、蜜蜂、鱼类毒性高,施药时应避开桑蚕养殖区,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域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河流、池塘等水体。3、使用时,应做好安全防护,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穿胶靴,注意安全。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洗净手和脸。4鸟类保护区附近禁用。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剂。6建议与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皮肤接触:脱掉被污染的衣服,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被污染的皮肤。眼睛接触: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并立即就医。吸入:立即移至空气新鲜处。食入:立即携带标签及时送往医院对症治疗;解毒药用阿托品、解磷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阴凉、通风的库房内,避免受潮,远离水源、火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不得与食品、饮料、饲料及减性物质混放,不得与其他商品同贮同运。运输时防雨防潮;装卸时轻卸轻放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