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每亩规定用药量兑水40-60千克,在作物播后苗前均匀喷雾于土表。 2、必须在杂草出土前施药,作物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防除旱田杂草的酰胺类选择性芽期土壤封闭处理剂,能有效的防治玉米田中的马唐、稗草、狗尾草、牛筋草、鸭跖草、马齿苋、菟丝子、苋、藜等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和部分阔叶杂草。 |
注意事项 | 1、番茄、黄瓜、蔬菜、韭菜、谷子和高粱等作物对乙草胺较为敏感,施用时避免药液飘移到邻近作物上。 2、间套或混种有其他作物的玉米田,请勿使用。
3、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因杂草对乙草胺的主要吸收部位是芽鞘,因此必须在杂草出土前施药,对已出土的杂草无效。
5、不可与碱性物质混用。 6、不能用瓶盖量取药或用饮水桶配药,配药时要防止溅洒。
7、施药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口罩等防护用具,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施药期间不可饮水、吸烟、吃东西,施药后应立即洗手、洗脸。注意安全防护,避免造成人、畜中毒事故。
8、施药后请立即清洗喷雾器械,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体。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9、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
中毒急救措施 | 1、中毒症状:本品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作用,有轻微的呕吐与腹泻。 2、急救治疗: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就医。误服,先饮用大量清水,并立即携此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于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应远离火源和热源。应贮存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和饲料混放。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