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在小菜蛾低龄幼虫发生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视虫害发生情况每7天施药一次,可连续用药2次。 2.大 |
产品性能 | 本品属于生物源类农药。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并有一定的熏蒸性,对植物叶片有较强渗透性能,施用后药液可进入叶肉组织,较长时间发挥药效。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2.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用品,避免吸入药液。施药 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及时洗手、洗脸。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施药,养鱼稻田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清洗施药器具的废液禁止排入河塘等水域。 4.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品。5.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杀虫剂交替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6.本品在甘蓝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作物最多用药2次。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
眼睛溅药:用大量清水清洗15分钟,如仍有刺激感,立即就医。皮肤沾药:用肥皂水彻底清洗,如仍有刺激感,立即就医。
误服: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同贮同运。运输时轻拿轻放,严禁倒置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