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杂草生长旺盛期施药效果最佳,对茎叶均匀喷雾。2、每季最多用药1次,安全间隔期为35天。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灭生性内吸传导型除草剂。可通过植物绿色部位(茎、叶)吸收,将杂草连根杀死。用于防除柑橘园杂草。 |
注意事项 | 1. 施药后5天,请勿割草、放牧翻地。2.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3.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4.开启封口应小心药液溅出,废弃包装瓶子冲洗压扁后深埋或由生产企业回收处理。5.为非选择性除草剂,因此施药时应加防护罩,防止药液漂移到作物茎叶上,以免产生药害。6.杂草生长旺盛期施药效果最佳,宜作茎叶处理,天气干热时酌情增加药量。7.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8.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9.本品对金属有腐蚀性,使用和贮存时应尽量使用塑料容器。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本品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作用。如误入眼睛,立即用清水至少冲洗15分钟,仍有不适应立即就医;如接触皮肤,立即用清水冲洗并换洗衣物;如误服请立即喝入水或牛奶稀释药液并携带标签送医院治疗。尚无特效解毒剂。若摄入量大,病人十分清醒,可用吐根糖浆引吐,还可在服用的活性炭泥中加入山梨醇。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贮存应注意阴凉、干燥、通风,远离火源或热源。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远离儿童触及家畜,并加锁保存以免误服。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装卸运输时注意检查包装是否密封完整,轻拿轻放,不可倒置。 |
备注 | 草甘膦铵盐含量:74.7%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