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21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2.用药时期为低龄幼虫盛发期施药,注意喷雾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敌百虫和毒死蜱复配制剂,对害虫有较强的胃毒作用和触杀作用,对植物有渗透性但无内吸传导作用,对水稻稻纵卷叶螟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1.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鸟类保护区附近禁用。
2.药剂稀释液不宜放置过久,应现配现用。
3.施药时要穿戴防护用具、戴手套、面罩等,避免使药液溅到眼睛和皮肤上,避免口鼻吸入,施药后用肥皂洗手、洗脸。
4.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5.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倒入水体,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6.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应避免接触。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用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8.禁止本品使用于蔬菜。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全身不适,头痛,呕吐,呼吸困难等。
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
2、误服:请携带本标签及时送医院对症治疗,并用阿托品解毒。急救时注意防止迟发型神经毒性的发生。
3、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如果吸入者停止呼吸,需进行人工呼吸。注意保暖和休息,请医生诊治。
4、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严重的送医院治疗。
5、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污染农药,立即用打量清水和肥皂冲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密封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
3、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存。严禁包衣种子被人畜误食。
4、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治包装损坏。运输时要防止日晒、雨淋。运输按规定路线行驶,雨天不宜运输,勿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注意防中毒。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