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在田间有枯叶鞘或见到枯心苗时或在卵孵化高峰后3天开始施药防治,每亩兑水40-50升喷雾,重发生年 |
产品性能 | 本品由生物农药阿维菌素和有机磷农药毒死蜱混配而成,两者混配后具有阿维菌素与毒死蜱双重的杀虫特点,增效作用明显,对害虫具有触杀、胃毒、熏蒸作用,持效期较长。 |
注意事项 | 1、禁止在蔬菜上使用。
2、注意避免药液溅入眼睛及接触到皮肤上;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禁止吸烟、饮食。
3、该药对蜂、鸟、鱼、蚕有毒,在鸟类保护区、桑蚕地区、养蜂地区和赤眼蜂放飞地区及开花植物花期附近禁止使用;使用时严禁药液流入河塘,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施药器械不得在河塘内洗涤,田水在七天内不得排入河塘。
4、用药后用肥皂和大量清水洗净手部、脸部及接触到药剂的身体部分。
5、孕妇、哺乳期妇女不可接触本品。
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的产生。
7、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
中毒急救措施 | 1、中毒:立即将中毒者移到空气新鲜的地方,立即携标签送医院治疗。
2、如溅入眼中,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粘附皮肤后用肥皂水清洗干净。
3、因疏忽或误服而发生中毒现象,请立即携此标签就医,对症治疗。
4、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中毒控制中心24小时服务电话:010-83132345.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于阴凉、干燥和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
2、本品贮运应放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不可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贮运。
3、运输时应注意防晒、防潮、防雨,搬运时轻搬轻放。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