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在小麦蚜虫盛发初期施药为宜。施药时喷雾务必均匀周到,药液量足够。并严格按照《农药安全使用规定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吡啶类杀虫剂,兼具有内吸、触杀和胃毒作用。主要作用于烟酸乙酰胆碱酯酶受体,害虫接触药剂后,中枢神经正常传导受阻,使其麻痹死亡。专用防治刺吸式口器害虫蚜虫。 |
注意事项 | 1、本品对蜜蜂、家蚕及水生生物有毒,避免在开花植物花期和养蜂场所、蚕室及桑园附近使用。禁止在河流、湖泊等水源地清洗施药器具,避免药液污染水源。使用时应注意保护赤眼蜂等天敌。
2、施药时要穿戴好防护用具,如穿防护衣,戴口罩和手套,避免药液污染,施药后应立即用肥皂水清洗可能被污染的部位。
3、残剩药液和废旧包装物不可随意丢弃,应交由当地指定农药废弃物回收站统一处理。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应接触本品。
5、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该药对眼睛有轻微刺激作用。
急救措施:1、若药液溅入眼中和皮肤上,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2、若吸入中毒应立即移离现场到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畅通,仍不适,应携标签送医院诊治。3、无特殊解毒剂,若不慎误服,及时携本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密封保存于通风、阴凉安全处;远离高温、火源,避免撞击。
2、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家畜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
3、不得与食物、粮食、饮料、种子、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