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在害虫卵孵化盛期至二龄幼虫期使用防效较好。使用时严格掌握用药时间,以达到良好的防治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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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低毒的杀虫剂,通过抑制害虫运动神经内氨基丁酸传递,使害虫几小时迅速麻痹、拒食、缓慢或不动。对害虫有触杀和胃毒作用,7天后形成第二次杀虫高峰,按推荐剂量使用,对甘蓝上的鳞翅目害虫小菜蛾、斜纹夜蛾,对茭白上的二化螟有较好防效。 |
注意事项 | 1.安全间隔期:甘蓝7天,每季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茭白14天,每季最多施药2次。
2.本品对蜜蜂等陆生生物、鱼类等水生生物高毒,桑园附近和开花作物花期禁止使用,施药期间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勿用于靠近蜂箱的田地,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域施药,严禁在养虾、蟹、鱼的稻田使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使用本品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和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后吸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
4.建议与其它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7.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早期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
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眼睛溅入:立即用大量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施药时避免使用巴比妥等。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在通风、干燥的库房中。贮运时,来防潮湿和日晒。
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
3.不得与食、种子、饲料混放。 |
备注 |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含量:2.3%。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