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产品应在蚜虫发生始盛期使用,每亩兑水40-50升均匀混合,注意喷雾均匀。
2.视虫害发生情况 |
产品性能 | 本产品为吡啶类杀虫剂,具有内吸作用,兼具胃毒和触杀作用,可用于防治甘蓝蚜虫。 |
注意事项 | 1.本产品在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2次。
2.本产品禁止与碱性物质(波尔多液,石硫合剂等)混用。
3.本产品对蚕、蜂等益虫毒性高,使用时应注意安全防护。开花植物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
4.使用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剂。施药期间不可进食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
5.本产品对鱼类有毒,剩余药剂和清洗药具所产生的废水切不可倾入湖泊河川及其他水源,倒空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以免引起污染。
6.孕妇、过敏体质者、感冒和皮肤病患者禁止接触本产品。
7.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8.应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1.中毒症状表现为头晕、恶心、呕吐等。
2.若本产品溅到眼睛和皮肤上,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不慎吸入,应移到空气新鲜处,经口误服者应立即催吐,情况严重者,携此标签送医诊治,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产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