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水稻稻纵卷叶螟、飞虱、二化螟、三化螟虫害发生初期施药,每 亩兑水40-50公斤,搅拌后均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吡虫啉和杀虫单复配而成的农用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内吸作用。用于水稻稻纵卷叶螟、飞虱和二、三化螟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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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域。 2.本品不能与强酸、强碱物质混用。 3.本品对蚕、蜜蜂有毒,注意对蜜蜂、家蚕的保护,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对鸟类高毒,鸟类保护区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4.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 5.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合理轮换使用,以延缓抗药性产生。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头痛、头晕、全身乏力、恶心、呕吐、腹痛流涎、多汗、瞳孔缩小、肌肉感觉僵硬、呼吸障碍、全身发抖,较严重时可能出肌肉痉挛。 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眼睛溅入:立即用清水冲洗眼睛至少15分钟。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因该产品为混配农药,无特效解毒剂,若杀虫单中毒为主,毒蕈碱样症状明显者可用小剂量阿托品类药物,忌用胆碱酯酶复能剂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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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 中毒症状:头痛、头晕、全身乏力、恶心、呕吐、腹痛流涎、多汗、瞳孔缩小、肌肉感觉僵硬、呼吸障碍、全身发抖,较严重时可能出肌肉痉挛。 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眼睛溅入:立即用清水冲洗眼睛至少15分钟。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因该产品为混配农药,无特效解毒剂,若杀虫单中毒为主,毒蕈碱样症状明显者可用小剂量阿托品类药物,忌用胆碱酯酶复能剂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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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