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按照推荐剂量对水稀释后对水稻植株均匀喷雾。防治水稻穗瘟,应在水稻始穗期和齐穗期各施药一次,第一次喷药 |
产品性能 | 本品具有较强的内吸性及保护性,能迅速被水稻根、茎、叶吸收,并输送到稻株各部。从而有效地阻止病菌侵入和减少稻瘟病菌孢子的产生。本剂粒径细,易冲泡及在叶片铺展。 |
注意事项 | 1.用药时应注意安全防护措施,必须穿保护服、戴口罩、风镜和胶皮手套,严禁吸烟和饮食,避免药物与皮肤直接接触。 2.本品宜在作物发病前或发病初期喷药,喷施此药必须做到全面周到。3.使用过的空袋,用清水冲洗三次后土埋或由生产企业回收。4.所有施药器具,用后应立即用清水或适当的洗涤剂清洗。清洗后的残液禁止污染河流等水域。使用完的剩余药剂应密封好后,贮存于安全的地方。5.操作完毕后,应及时清洗防护用品,并清洗手、脸和可能污染的部位。6.本品对水生生物、蜜蜂和鸟类有毒,使用时应避免污染池塘等水域,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作物花期禁用,远离鸟类保护区,注意保护天敌。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8.每季作用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28天。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本品对皮肤、眼有刺激症状。
急救措施:本品如误入眼睛,立即用清水至少冲洗15分钟,仍有不适应立即就医;如接触皮肤,立即用清水冲洗并换洗衣物;如有接触要立刻用清水冲洗。误服要立即催吐、洗胃,并尽快携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以原包装贮存于阴凉、干燥和通风处,远离火源;勿与食物、饮料、饲料、种子和肥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加锁保管,避免儿童接触;运输时应注意防水防潮,避免雨淋。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