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害虫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 2.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本产品是一种大环内酯双糖类化合物,属抗生素类杀虫剂,杀虫机理为干扰害虫的神经生理活动,使害虫不活动、不取食,经2-4天死亡,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对作物有渗透作用,在土壤中降解较快,用于防治甘蓝小菜蛾。 |
注意事项 | 1. 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域附近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2. 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强光时易分解,建议在傍晚用药。 3. 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4、本品在甘蓝上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 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6.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急救治疗:经口:立即携标签送病人到医院诊治,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 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 、丙戊酸等)。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