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在蚜虫发生初期用药。喷雾要均匀细致,使药液均匀附着于作物表面,以下滴为宜。本品对豆类等作物敏感,使用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硝基亚甲基类杀虫剂,是烟酸乙酰胆碱酯酶受体的作用体,对害虫具有内吸、触杀和胃毒作用,作用机理为干扰害虫运动神经系统使用化学信号传递失灵,具有杀虫速度较快,持效期较长等特点,用于防治刺吸式口器害虫及其抗性品系,对已经对其他类型药剂产生抗性的害虫不会产生交互抗性,可用于防治小麦蚜虫。 |
注意事项 | 1、安全间隔期14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2次。
2、不可铜制剂及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
3、使用过程中不可污染养蜂、养蚕场所及相关水源。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4、药效与温度成正相关,温度高,杀虫效果好。
5、使用本品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避免口罩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吃东西。使用后及时请洗手、脸等暴露的皮肤。
6、用过的容器要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禁止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消化道中毒者应立即催吐,以清水或4%碳酸氢钠洗胃,同时以硫酸镁导泻,并去除皮肤污染,送医院就医。重者要及时利尿,积极控制和纠正呼吸衰竭,及时送医院就医。不慎收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皮肤接触或溅入眼睛,应用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误服,立即携标签送病人至医院就诊。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处,严防潮湿和日晒,远离儿童,并加锁保存。不得与食物、种子、饲料、饮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