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 本品应于甘蓝蚜虫、水稻稻飞虱发生始盛期进行施药效果较好,注意喷雾均匀、周到。间隔7-10天用药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吡啶杂环类杀虫剂,属于口针触杀性杀虫剂。作用机制为使刺吸式害虫的口器麻痹且不可恢复,害虫因无法正常进食而迅速停止危害后饥饿而死亡。 |
注意事项 | (1)严格按照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 (2)本品在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 (3) 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4)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开花植物花期、桑园、蚕室附近禁用。 (5)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品。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本品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用药时如果感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此标签送医院就诊。不慎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如果患者停止呼吸,需进行人工呼吸,注意保暖和休息,立即拨打紧急救助电话,请医生诊治;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请勿引吐,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请医生对症诊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应贮藏在避光、干燥、通风处。运输时应注意避光、防高温、雨淋。产品码放高度不宜超过2米,以免损坏包装。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