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傍晚均匀周到喷药效果佳,低龄幼虫接触药液后即停止取食为害,施药后2-3天出现死虫高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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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 [1]本品为抗生素类杀虫剂,其作用机理是阻碍害虫运动神经信息传导,幼虫接触药剂后4-6个小时内停止取食,发生不可逆转的麻痹,48小时后达到死虫高峰。
[2]本品杀虫活性较高,对害虫有较好的防治效果。作用方式以胃毒、触杀为主,具有较强的内渗性,能有效渗入作物叶片组织内形成药囊,形成二次杀虫高峰。
[3]本品为水分散粒剂,溶解时崩解速度较快,分散性较好,有利于作物吸附。 |
注意事项 | 1. 甘蓝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个作物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2. 本品对蜜蜂、家蚕、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应避免在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使用,避免污染水源、河流和鱼塘,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3.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戴好口罩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
4. 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呕吐。经口:立即携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不慎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流通处。不慎溅入眼睛或接触到皮肤,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含量:5.7%。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