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按农药安全使用规范操作,采用“二次法”稀释配药;叶面喷雾时应根据作物大小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新烟碱类杀虫剂,内吸性较强,活性较高,同时具备胃毒和触杀作用,对刺吸式口器害虫具较好的防效。该制剂贮存、运输和使用方便,在推荐剂量下对作物安全。 |
注意事项 | 1.使用本品时要穿戴防护用具、手套、面罩,避免使药液溅到眼睛和皮肤上,避免口鼻吸入,施药后用肥皂洗手、洗脸。2.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3. 空包装应三次清洗并压烂或划破后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4.建议与不同作用机制杀虫剂轮换使用。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1. 一般建议:将中毒者从危险区域转移,脱去受污染衣物并妥善处置,转移时需保持中毒者处于稳定的侧卧体位。2. 如皮肤接触: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如有条件,先用聚乙二醇400清洗再用清水冲洗,如仍有不适,应立即就医。3. 如误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戴隐形眼镜,先冲洗5分钟,摘掉眼镜后再继续冲洗,如仍有不适,应立即就医。4. 如误吸入:将患者移到空气新鲜处,使其保持温暖和休息,如仍有不适,应立即就医。5. 如误食:禁止催吐,用水漱口并立即携此标签就医。6. 如大量吞入,会出现以下症状:头晕,腹痛,恶心;无特效解毒剂。建议医生根据患者症状对症治疗,大量吞食两小时内应考虑洗胃,可给服活性炭和硫酸钠。
7. 如发生中毒事故或化学事故请拨打国家化学事故应急响应专线0532-83889090。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以原包装加锁贮存于阴凉、干燥和通风处。2.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存和运输。3.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加锁保管。4.存贮温度为-20℃~40℃。5.运输时应注意防水防潮,避免雨淋;搬运时轻搬轻放,不可倒置。6.远离火源或热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