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菜青虫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视虫害发生情况,每7天左右施药一次,可连续 |
产品性能 | 本产品为拟除虫菊酯类农药制剂,具有触杀、胃毒作用。作用于害虫的神经系统,可杀死甘蓝作物上的菜青虫幼虫,宜在幼虫早期施药。 |
注意事项 | 1.产品在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2.本品是菊酯类农药,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等天敌施飞区域禁用。
4.本品不要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5.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口罩,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使用中或使用后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医生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