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建议在虫害初发时期使用;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请避开高温和强光使用。本品对豆类、瓜类等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吡虫啉水分散粒剂,是硝基亚甲基类内吸杀虫剂,作用于烟酸乙酰胆碱脂酶受体,干扰害虫运动神经系统,无交互抗问题,用于防治甘蓝蚜虫。 |
注意事项 | 1、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以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2、使用时注意对鸟类的影响,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4、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6、产品在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5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此药。8、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全身乏力,肌肉感觉僵硬,呼吸障碍,全身发抖,较严重时可能出现肌肉痉挛。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标准送医院就诊。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服,用软存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贮存和运输。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