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 水稻移栽后5-7天左右使用,田内保持3-5cm浅水层。在大田中,按每亩20-30个点大致均匀撒 |
产品性能 | 1、本品采用漂浮技术,使用方便快捷,即可直接撒施,也可拌肥或拌土撒施,通过分散剂的作用,浮在水面上的颗粒能自动扩散,每点扩散直径7米以上,通过控释、缓释剂的作用,有效成分均匀释放在水田中,起到杀草作用。
2、多重作用封杀水田杂草,对鸭舌草、节节菜、泽泻、水苋菜、雨久花、陌上菜、异性莎草、稗草、千金子等多种一年生杂草防效较好。 |
注意事项 | 1、每季最多使用1次。养鱼稻田禁用。
2、经处理的田块不可向附近慈姑、荸荠、席草田排水或浇地;
3、施药后遇大幅度降温、升温或大水漫灌,若对秧苗生长发育有暂时抑制作用,加强田间管理,喷施叶面肥,温度正常后7-10天内可恢复生长;
4、禁止使用喷雾法;沙壤土、漏水田不宜使用;
5、撒药时应注意防护、穿好胶靴,戴好口罩和手套,施药后及时清洗手和脸;
6、施药后空袋(瓶)可采用焚烧、深埋等方法处理,多余的药液及清洗施药器具的废水应收集妥善处理,不得污染食物、水源等。
7、孕妇和哺乳期的妇女不得接触本品。
8、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
中毒急救措施 | 本品对眼睛有轻微的刺激作用。若药液溅在皮肤上,可用肥皂水洗干净;如溅入眼内,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至15分钟以上,仍有不适请就医。本品无特殊解毒剂,误食可饮用大量清水催吐,保持安静并立即携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中毒急救电话:010-83132345.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