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在水稻纹枯病发病初期进行施药,制剂用药量为15-20毫升/亩。安全间隔期35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 |
产品性能 | 本品具有保护、治疗和内吸作用,可被根、茎、叶部吸收,并能很快地在植株体内向上传导,是甾醇脱甲基化抑制剂,抑制细胞壁甾醇生物合成,阻止真菌生长。 |
注意事项 | 1、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土壤等环境。2、请按照农药安全使用准则使用本品,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睛和污染衣物,避免吸入雾滴。切勿在施药现场抽烟或饮食。在饮水、进食和抽烟钱,应先洗手、洗脸。3、配药时,应带防渗透手套、面罩或护目镜及口罩,穿靴子。4、施药时应带防渗透手套和面罩或护目镜,穿靴子。5、施药后,应彻底清洗防护用具,洗澡,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6、所有施药器具,用后应立即用清水或适当的洗涤剂清洗。7、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勿将制剂及其废液弃于池塘,沟渠、河溪和湖泊等,以免污染水源。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用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8、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能乱丢乱放,也不能做他用。9.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使用本品须注意防止污染手、脸及皮肤,无特殊解毒剂,如发生中毒,应及时手持标签送医院就诊,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皮肤接触或溅入眼睛应用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误服立即持标签送医院就诊。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贮运时,应轻装轻卸,贮存于干燥阴凉、通风处。严防日晒雨淋,远离热源火源,不得与碱性物质、食品、粮食、饮料及饲料混放、混运。贮存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