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百草枯是一种触杀型的灭生性除草剂,在土壤中失去杀草活性,进入土壤中便与土壤结合而钝化,不能损害植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速效触杀型灭生性除草剂。施药后,药液中联苯吡啶阳离子迅速被植物茎、叶吸收,在绿色组织中通过光合和呼吸作用被还原成联吡啶游离基,又经自氧化作用使茎、叶组织中的水和氧形成过氧化氢和过氧化游离基。这类物质对叶绿体层膜破坏力极强,使光合作用和叶绿素合成很快中止。百草枯对单子叶和双子叶植物的绿色组织均有很强的破坏作用,但无传导作用,只能使着药部位受害。不能穿透栓质化后的树皮。一经与土壤接触,即被吸附钝化。不能损坏植物根部和土壤内潜藏的种子,因而施药后杂草有再生现象。用于防除非耕地杂草。 |
注意事项 | 1、光照可加速百草枯药效发挥,蔽阴或阴天虽然延缓药剂显效速度,但最终不降低除草剂效果。
2、施药后7天内,不要在施药区割草、放牧、翻地等。
3、本品为中等毒性及有刺激性的液体,药瓶盖紧存于安全地点。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和口罩等防护面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
5、使用过的喷雾器要反复清洗干净,以免桶内残留药液,在其他作物上使用而产生药害。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7、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无面部和皮肤防护使用时可引起手指甲变形及鼻出血,经口吞服有致死性。开始时口、咽部立即有灼烧感,伴有恶心、呕吐、胃疼、胸闷,呼吸时伴有泡沫。
急救措施: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清新处并就医;当药液溅在皮肤、眼睛上时,立即用大量水冲洗并就医;误服,立即催吐并送医院。本品无解毒剂,应携带本标签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如有可能立即给误服者服用15%漂白土或7%膨润土或医用活性炭,同时服用甘露醇等合适泻药。昏迷病人,切勿经口喂入任何东西或引吐;请勿给昏迷病人洗胃,除非出现严重缺氧,否则避免吸氧。
治疗原则:阻止吸收,加速排泄,及时对已受损器官进行对症治疗,以恢复其功能为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不能与种子混放。本品为中等毒性及有刺激性的液体,运输时需用金属容器盛载;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勿与酸性物质接触。本品易燃,注意防火。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