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于稻瘟病发病初期施药:防治叶瘟,发病初期兑水65~80升/亩,喷后7天视病情发展情况酌情再喷一次 |
产品性能 | 本品属农用抗菌素,具有较强的内吸渗透性。其作用机理是干扰病原菌的氨基酸代谢的酯酶系统,破坏蛋白质的生物合成,抑制菌丝的生长和造成细胞颗粒化,使病原菌失去繁殖和侵染能力,从而达到杀死病原菌防治病害的目的。本品防治水稻稻瘟病、大白菜黑腐病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1、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在水稻作物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在大白菜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2、使用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作业之后,用肥皂充分洗脸、手脚等露出部位,同时要漱口。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3、大豆对本品较敏感,施药时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不要将药液污染到杉树(特别是苗)、藕及大豆上。4、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土壤等环境。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源生物、家蚕有毒,在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用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5、施药2~3小时后遇雨对药效无影响。 5、作业时,要戴口罩、手套等, 6、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7、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9、孕妇及哺乳妇女禁止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1、如染及皮肤,用肥皂和大量水清洗。 2、如溅入眼睛,用清水清洗至少15分钟,如情况严重应就医诊治。 3、误服,用大量食盐水催吐,或携带此标签就医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 本品应以原包装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和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2. 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加锁保管。3. 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