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亩用量兑水30-45公斤均匀喷雾。水稻移栽后7-20天用药,以稗草2-3叶期施药最佳,用药前一天 |
产品性能 | 本产品是喹啉羧酸类选择性除草剂,主要通过杂草根吸收,也能被发芽的种子吸收,少量通过叶部吸收,在杂草体内传导,使杂草死亡。用于防除水稻移栽田稗草。 |
注意事项 | 1.请按照农药安全使用规范使用本品。应根据田间杂草草相及抗性等具体情况,科学合理用药。
2.避免药剂与其它作物接触。养鱼稻田禁用。施药时,雾滴应避免飘移到茄科、豆科等作物;施药后的田水应避免流到茄科、豆科等作物田地。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3. 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乱丢乱放,也不能做他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
4.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施药时不能饮食、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 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6.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在农业技术人员指导下使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本品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作用。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干净;溅入眼睛中,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本品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存,适宜储存温度为0℃~35℃。运输时应注意避光、防高温、防雨淋。运输和装卸时注意轻拿轻放,以免损坏包装。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远离火源或热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