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稻飞虱发生初期使用,应喷雾均匀。
2、毒死蜱对烟草、莴苣、瓜类苗期、某此樱桃品种敏感, |
产品性能 | 本品具有触杀、胃毒、熏蒸和内吸传导性,不仅对成虫效果好,对卵和幼虫也有较好的活性,适用于防治隐蔽危害的稻飞虱的防治。 |
注意事项 | 1、禁止在蔬菜上使用。
2、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源。
4、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5、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应避免接触。
7、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后症状为:抽搐、恶心、痉挛、呕吐。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医生应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若判断为毒死蜱中毒,可以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定。医生在治疗时应注意防止迟发性神经毒性。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