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防治蚜虫以始盛期为好,请采用二次稀释法兑适量水充分搅拌后均匀喷施在作物上,重点施药部分为作物的幼嫩部 |
产品性能 | 本品属硝基亚甲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内吸作用。主要通过干扰害虫运动神经系统,害虫接触药剂或吸入药液后,引进中枢神经正常传导受阴,使其麻痹死亡。 |
注意事项 | 1、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或防毒面罩以及胶皮手套,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
2、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
3、开启封口应小心药液溅出,废弃包装物应冲洗压扁后深埋或由生产企业加收处理。
4、使用前请详细阅读标签产品说明,可在当地植保专家和技术人员指导下按《农药操作规程》施药。
5、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7天。
6、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防止药液污染水源地。
7、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8、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应避免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1、该原药对眼睛有轻微刺激作用,如误入眼睛,立即用清水至少冲洗15分钟,仍有不适应立即就医;如接触皮肤,立即用清水冲洗并换洗衣物;
2、如不慎误服中毒,请立即携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贮存应注意阴凉、干燥、通风,远离火源,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远离儿童及家畜,以免误服,并加锁保存。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装卸运输时注意检查包装是否密封完整,轻拿轻放,不可倒置。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