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 本品应于水稻纹枯病发病初期施药,间隔期10天左右施药一次,于小麦白粉病发病初期施药,间隔7-8 |
产品性能 | 本品属三唑类杀菌剂,甾醇脱甲基化抑制剂,在推荐剂量下使用时,对水稻纹枯病、小麦白粉病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1. 严格按照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 2. 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3.本品对鸟、鱼、水蚤、藻类、家蚕有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鸟类保护区附近禁用;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4. 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产品。
6. 用药后包装物及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立即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动物及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和种子等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