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防治水稻稻叶瘟病:预测叶瘟病会严重发生时,须在叶瘟症状出现前适时施药。如属轻度病害可在稻叶初见少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内吸性较强的保护性三唑类杀菌剂,能迅速被水稻吸收、传导,是稻瘟病的防治剂,尤适于水稻穗颈瘟病。 |
注意事项 | 1、由于三环唑有较好的内吸性能,喷药1小时后遇雨也不必补喷。
2、施药人员应是青壮年,老、幼病弱者和怀孕期、乳期的妇女不能施药。
3、施药时要穿戴防护衣具,如帽、口罩、眼镜、橡皮手套、塑料雨衣、长筒鞋等,防止药液粘上或吸入药液造成中毒。施药时,不能吸烟、喝水、身体不适时不要喷雾。
4、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土壤等环境。远离水产养殖区用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药液污染水源地。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5、本品不可与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6、建议与期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延缓抗性产生。
7、施药安全间隔期:最后一次施药距收获的天数大于35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
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本品属低毒农药,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至少冲洗15分钟。误服本品时,可用盐水催吐,并立即携标签送医院救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