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菜青虫卵孵盛期至幼虫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视虫害发生情况,每10天左右施药一次,可连续施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拟除虫菊酯类农药,具有触杀、胃毒作用。作用于害虫的神经系统,可杀死十字花科蔬菜作物上的菜青虫幼虫,宜在幼虫早期施药。 |
注意事项 | 1、本品每10天左右施药一次,可连续施药3次,安全间隔期3天。
2、对蜂蜜、家蚕、鱼剧毒,应注意避免污染水源;施药器械不得在河塘内洗涤;在开花作物期、桑园及蚕室附近禁止使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3、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
4、建议与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1、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
2、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
3、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
4、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
5、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