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害虫发生初期开始用药,兑水均匀喷雾。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3、本品对豆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吡啶类与菊酯类配制而成的杀虫剂,具内吸传导、触杀、胃毒功能;击倒杀伤速度较快,持效期较长,对刺吸式口器害虫蚜虫防治效果较好;在小麦抽穗扬花期使用,可有效防控吸浆虫的发生。 |
注意事项 | 1、产品在小麦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2次;
2、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3、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禁用,蚕室、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5、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应避免接触。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恶心、呕吐、抽搐、惊厥、昏迷、休克等;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就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无特殊解毒剂,误服可洗胃,但不能催吐,及时送医院,对症治疗。洗胃时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不慎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清新处。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