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建议在害虫初发期或卵孵化感期时施药进行防治,喷雾均匀彻底。大风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1、本品药液微粒小,入水分散较迅速;
2、本品具胃毒、触杀作用,杀虫速度快;
3、本品在土壤中不移动,残效期较长。 |
注意事项 | 1、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
2、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嗑药器械,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
3、开启封口应小心药液溅出,废弃包装物应冲洗压扁后深埋或由生产企业回收处理。
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域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施药器具。
5、每季最多使用1次,安全间隔期7天。
6、本品不能与石硫合剂和波尔多液等碱性物质混用。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但无红斑。接触量大时会引起头痛、头昏和恶心呕吐等症状。急救措施:本品如误入眼睛,立即用清水至少冲洗15分钟,仍有不适应立即就医;如接触皮肤,立即用清水冲洗并换洗衣物;经口中毒者可洗胃,不能催吐,携带本包装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殊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贮存应注意阴凉、干燥、通风,远离火源及热源。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远离儿童、无关人员及家畜,并加锁保存,以免误服。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装卸运输时注意检查包装是否密封完整,轻拿轻放,不可倒置。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