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在发病前或发病初期开始施药,每隔7-10天用药次,连续3次;病害流行期视病害情况可适当增减使用量 |
产品性能 | 本品属内吸性杀菌剂,主要是通过抑制麦角缁醇的生物合成而干扰病菌的正常生长;施药后能被植株体迅速吸收。 |
注意事项 | 1、本产品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
2、施药时应注意安全防护,配戴防护面罩,戴防毒口罩,穿操作服、防护胶靴、胶皮手套等防护用品,工作中不准吸烟、饮水进食,不要用手直接擦拭面部,并于上风处配药喷药,大风天及高温天不准施药。
3、本品不可与强酸、碱性物质混用。
4、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土壤等环境。剩余药液要妥善保管,不要污染水源及其它非目标区域,施药后要洗澡更衣并将器械清洗干净,不要污染水源及其它非目标区域,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5、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不利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6、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避免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急救措施:如药液与皮肤和眼睛直接接触,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重者就医;吸入:将病人移到清新空气处,如果刺激不断发生,携此标签请医生诊治。误服:反复使用医用炭和大量水,并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