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有机磷杀虫剂,具有较强的触杀、胃毒、熏蒸和内吸作用。
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不能直接使用。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包装用具,避免污染水源。
2、本品不能与呈碱性的物质和敌稗接触。
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用品如穿防护服、戴防护面罩、穿胶靴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工作期间不可吸烟、吃东西和饮水,工作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4、本品不能用铜、铜合金罐、塑料瓶盛装。发生泄漏时,隔离污染区,立警示标志避免扬尘,小心收集、回收或运至特殊废物处理场所处置。万一着火,可用泡沫、二氧化碳、干粉、砂土铺垫。灭火人员须佩戴防毒面具、穿消防服、消防防护靴,配正压自给式呼吸器,禁止用水扑火。
5、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应避免接触。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滴磺乙酰钠眼药,严重时可用10%磺乙酰钠软膏涂眼。误服则应在病人清醒时立即引吐,并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可使用用阿托品和解磷定救治。禁用吗啡、荼硷、利血平等。口服1%-2%苏打水或用水洗胃,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运输途中确保不泄漏。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一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