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本品于蚜虫始盛期用药,于红蜡蚧低龄若虫期、辣椒烟青虫卵孵化盛期施药,按登记剂量兑水均匀喷雾,注意喷洒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还有一定驱避作用。用于防治棉花棉蚜、柑橘树红蜡蚧、枸杞蚜虫、辣椒烟青虫。 |
注意事项 | 1、在棉花上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在柑橘树上安全间隔期40天;每季最多3次;在枸杞上安全间隔期为3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在辣椒上的安全间隔期7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2、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合使用。
3、本品对鱼、虾、蜜蜂、家蚕有毒,使用时不要污染鱼塘、河流、蜂场、桑园。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避免在阳光、大风及下雨天气条件下喷施。
6、为减缓虫害抗药性,请注意与其他农药轮换使用。
7、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禁止接触。
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本品属神经毒剂,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接触量大时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全身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等。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清新处,症状严重者,送医院对症治疗。如误服可洗胃,不能催吐。无特殊解毒剂,可对症治疗。一旦发现中毒,应携带本产品标签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