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于甘蓝小菜蛾2-3龄盛发期施药;
2、注意喷雾要均匀。夏季应选早、晚气温低风小时进行,清热天气 |
产品性能 | 本品待效期较长,其作用机理阻碍害虫运动神经信息传递而使身体麻痹死亡。作用方式以胃毒为主,有触杀作用,对作物无内吸性能,对防治甘蓝小菜蛾效果良好。 |
注意事项 | 1、产品在甘蓝上使用安全间隔期为3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2、本品对蜜蜂等陆生生物、鱼类等水生生物高毒,对天敌风险高,蚕室、桑园附近和开花作物花期禁止使用,勿用于靠近于蜂箱的田地,远离河塘等水域施药,严禁在养虾、蟹鱼的稻田使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3、使用本品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
4、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本品对眼有刺激性,使用过程中应注意对眼睛的防护。避免将药液溅入眼中或吸入药雾;避免药剂接触皮肤,以免经皮肤吸收中毒。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
1、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
2、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
3、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外。
4、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贮存在通风、干燥的库房中。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
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
3、不得与食物、种子、饲料混放。 |
备注 |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含量:5.7%。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