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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苦参碱(pd20111133)详细信息
首次批准日期
2011/11/3
总有效成分含量
1%
苦参碱pd20111133有效成分信息
苦参碱用药量信息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甘蓝 | 菜青虫 | 50-70毫升/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1、在低龄幼虫期用药效果最佳,喷雾应均匀。
2、严格按标签说明中规定的用药量使用本品。
3、大风
产品性能
本品为植物源杀虫剂,对十字花科蔬菜甘蓝上的菜青虫具有胃毒触杀及驱避作用。可用于防治菜青虫。
注意事项
1、本品在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
2、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3、本品不可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
4、水产养殖区和河塘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开花植物长期禁用,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
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7、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恶心、呕吐等。不慎吸入,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冲洗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误服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和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