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在稻飞虱低龄若虫发生高峰期施药,每亩兑水45-60公斤,搅拌后均匀喷雾。
2、大风天或预计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硝基亚甲基类内吸杀虫剂,是烟酸乙酰胆碱酯酶受体的作用体,干扰害虫运动神经系统使化学信号传递失灵,具有较强的内吸作用,对水稻飞虱具有较好的防效。 |
注意事项 | 1、产品在水稻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3次。
2、本品不宜与其它强酸强碱性物质混合使用。
3、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养鱼水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并防止药液污染水源地。
4、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8、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对眼有轻微刺激作用。中毒后全身乏力、肌肉僵硬等。
如药液溅于皮肤,立即用碱性肥皂洗涤。如药液溅于眼内或喷药过程感到不适,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10-15分钟。如意外摄入,应携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种子、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