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杂草生长旺盛期,用清水(勿用浊水)将本剂稀释后,定向喷雾于杂草茎叶上;每亩兑水量30-40公斤, |
产品性能 | 本品属灭生、广谱、内吸传导型茎叶处理除草剂,通过植物绿色部位吸收,将杂草连根杀死。对多 生深根杂草的地下组织破坏力强,可防除柑橘园一年生和多年生顽固杂草。 |
注意事项 | 1、使用前须仔细阅读本标签,严格按本标签内容使用。
2、本品不宜与取代脲类、三氮苯类除草剂混用,以免降低其药效。
3、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本品1次。
4、施药时穿长衣长裤、戴胶皮手套、防护眼镜及口罩;避免药效污染皮肤和眼睛,施药期间不能吸烟、饮食等;施药后须及时换洗衣物、洗手和洗脸。
5、该药剂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
6、施药后5天内不得割草、放牧和翻地勿用浊水稀释药剂,以免降低药效。施药后3-4小时内如降雨,会降低药效,应酌情补喷。
7、废弃包装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或另做他用。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9、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本品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作用。
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被污染的皮肤。
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
误服:无特效解毒剂,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
若病人清醒,可以用吐根糖浆诱吐,服用加入山梨醇的活性炭泥,而后喝入牛奶。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于通风、阴凉、干燥处,远离火源或热源存放。严防潮湿、日晒和雨淋。
2、本品码放高度不宜超过2米,以免损坏包装。
3、置于儿童接触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
4、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物品同贮同运。
5、本品对金属有腐蚀性,贮存及使用时应尽量使用塑料容器 |
备注 | 草甘膦异丙胺盐含量:55.3%。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