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在甘蓝蚜虫发生初盛期用药,注意喷雾均匀。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3.本品 |
产品性能 | 本产品为新烟碱类杀虫剂与拟虫菊酯类杀虫剂的混配制剂。具有内吸、触杀、胃毒三重作用。对防治甘蓝蚜虫有较好的效果。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为2次。 2、禁止在水田使用。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禁区。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5、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戴手套及口罩,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脸。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杀虫剂交替使用。以延缓抗性生产。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品。8、赤眼蜂等天敌的区域禁用。9、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但无红斑,尤在口鼻周围。接触量大时也会引起头痛、头晕、恶心、呕吐、双手颤抖,重者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本品为混配制剂,如发生中毒应立即携带本标签送医院救治,救治时应判断是那种农药中毒。1、无特殊解毒剂,可对症治疗。2、大量吞服时可洗胃。3、不能催吐。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