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为一种灭生性传导型茎叶处理除草剂,适用于柑橘园的杂草防除。在柑橘园杂草上使用本品按登记剂量每 |
产品性能 | 本产品内吸性传导型广谱灭生性除草剂。主要通过抑制植物体内烯醇丙酮基莽草素磷酸合成酶,从而抑制莽草素向苯丙氨酸、酪氨酸及色氨酸的转化,使蛋白质的合成受到干扰导致植物死亡。 |
注意事项 | [1]为非选择性除草剂,因此施药时应防止药液飘移到作物茎叶上,以免产生药害;
[2]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洗涤水不可乱倒,以防污染环境或对敏感作物产生药害;
[3]草甘膦与土壤接触立即失去活性,宜作茎叶处理;
[4]使用时可加入适量的洗衣粉、柴油等表面活性剂,可提高除草效果;
[5]温暖晴天用药效果优于低温天气;
[6]草甘膦对金属制成的镀锌容器有腐化作用,易引起火灾;
[7]低温贮存时会有结晶析出,用时应充分摇动容器,使结晶溶解,以保证药效;
[8]使用本品时应穿长衣裤、戴手套和口罩,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或吸烟。施药后及时洗手和洗脸;
[9]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10]施药后5天内勿割草、放牧和翻地;
[11]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一般只对皮肤、眼睛有刺激症状,勿吞食本剂。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应立即饮大量水催吐,并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本品无特效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草甘膦异丙胺盐含量:41%。 |
质量保证期 | 2年 |